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近来,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艺人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12月6日,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表信息显现,2021年3月15日,
近来,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艺人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
12月6日,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表信息显现,2021年3月15日,当事人委托拍摄了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 G20041476)60秒视频和3张平面精修图片用于商业推广。上述60秒视频含有当事人手持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作“我需要巨大的能量,加满身心。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日加满随时为我弥补能量”等独白内容,同时视频中显著标明“日加满
品牌挚友 潘粤明”;上述3张平面精修图片分别为当事人手持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作饮用状特写的站姿、坐姿照,并显著标明“潘粤明”名字。
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引荐和证明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则,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引荐、证明,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该局对潘粤明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东铪公司违反《广告法》规则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罚款112.万元。